1、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3天内须持《婚育证明》到乡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流入人口的登记。 2、到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孕情、环情检查; 3、乡(镇)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缺手续、并给流动人口出具《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意单》; 4、签订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》